11月27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在一起终本案件出清过程中,通过释法明理、力促和解,化解了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有关的五起案件,实现了“一案解、多案结”的良好效果。
姚某某诉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湾沚区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某支付姚某某款项33000元及利息。该案判决生效后,姚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因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11月27日上午,根据申请执行人姚某某提供线索,湾沚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在湾沚某电竞酒店将被执行人张某某顺利拘传至本院。
经系统查询,张某某因民间借贷、保管合同纠纷等在法院涉执行案件多达五起,涉案标的10万余元。考虑到系列案件所涉及申请执行人数多的特殊性,执行干警积极同被执行人张某某沟通,将执行强制性与调解方法相融合,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做其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张某某主动筹集款项5万余元,并对剩余未履行款项提出分期偿还计划。
该起终本案件彻底出清化解的同时,尚在执行阶段的另外四起案件执行完毕三件、和解一件,践行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