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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湾沚法院:“执行110”清晨出警促案结  
  发布时间:2024-05-30 09:19:52 打印 字号: | |


“对,这里是湾沚区法院执行局,......你放心,我们立马组织出警!” 528日上午635分,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执行110”电话响起,申请执行人庄某发现被执行人后某线索,请求法院出警。

接到申请人电话,“执行110”立即核实案件情况,迅速集结完毕,奔赴被执行人后某所在小区,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

【案情回顾】20215月,庄某与后某、孙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将湾沚某小区不动产出售给后某、孙某。因后某、孙某未能按约履行,导致庄某一直支付房贷利息给其造成了损失,遂诉至法院。该案经审理判决,确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继续履行,后某、孙某支付庄某自2021101日起至房屋买卖合同履行完毕期间的银行贷款利息损失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庄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在线】在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后某一番耐心劝解和普法后,后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想办法筹钱,当场履行款项20000元,并对剩余部分达成和解。


据悉,湾沚法院“执行110”实行全年24小时全天候值班备勤制度,2024年以来,已出警85次,促成和解52次,和解金额139.25万元,送拘25人次。借助“执行110”机制,执行干警出警迅速,强化执行威慑力,以实际行动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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