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厚文: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刘小花与被执行人王厚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210执229号执行裁定书之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承办法官:缪鹏
联系电话:0553-8811495
邮政编码:241100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厚文: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刘小花与被执行人王厚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皖0210执229号执行裁定书之二。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承办法官:缪鹏
联系电话:0553-8811495
邮政编码:2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