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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法院:判后调解撤回上诉 赔偿到账过安稳年
  发布时间:2024-02-09 15:40:09 打印 字号: | |


“法官,这个案件真是感谢你了,不然当事人年前肯定拿不到钱了”。某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原告代理人说道。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判后成功调解了一起拟上诉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让当事人年前顺利拿到了赔偿款。


20239月,李某驾驶电动二轮车在避让前方重型挂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重型挂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因事故赔偿问题,李某家属将驾驶员及A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事故造成的损失。


因驾驶员未到庭说明情况,其余当事人均未对肇事车辆保险情况提出异议,故法院依法判决A保险公司应代为赔付李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


判决送达后,A保险公司提出了上诉。原来,A保险公司后期通过模拟投保的方式查到肇事车辆的尾部挂车存在重复投保的信息,猜测肇事车辆尾部挂车可能也购买了保险,因此提起上诉,要求尾部挂车的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分担损失。


在收到上诉状后,法官多次联系驾驶员要求提供具体的保单。但驾驶员表示事故发生后,车辆已经变卖了,不记得尾部挂车是否有保险,也没有保单了。为明确投保情况,法院通过询问数个保险公司,最终确定肇事车辆的尾部挂车在B保险公司处购买了交强险。


为减轻诉累,快速解决纠纷,案件承办人马不停蹄地与AB保险公司联系,通过建立微信群,明确了各方诉求,并积极组织三方进行判后调解。经过多次沟通,三方最终签订了分担赔偿协议。保险公司撤回了上诉,李某家属也顺利收到了保险公司的赔偿款,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湾沚法院始终坚持将案结事了理念融入审判工作,求真务实,把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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