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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和解促和谐,定分止争解心结
  发布时间:2024-01-20 08:31:34 打印 字号: | |


一纸判决容易,化解矛盾却难。近日,芜湖市湾区人民法院在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判决后,继续释法析理,斡旋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前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原告张某某因在2023年除夕夜因二次燃放烟花致左眼炸伤,就赔偿事宜张某与芜湖县某烟酒店及江西有限公司未能协商一致,原告张某某遂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受理后,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办人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划分责任比例,及时进行判决。判决后承办人继续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释明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理解法律,放下隔阂,达成和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判决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才是关键。湾区法院始终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做好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院提醒:春节即将来临,要谨慎燃放烟花爆竹。请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按照操作要求进行燃放,切勿进行二次燃放,避免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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