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法院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3)皖0210民初5112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0 17:07:32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3)0210民初5112号

张金华

我院受理原告张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翼起诉:

一、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17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3%,自2023年7月18日起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4年2月6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十二月二十日

承办法庭: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徐忠 0553-8811407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