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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一男子隐姓埋名30年终获刑
  发布时间:2023-11-29 08:54:26 打印 字号: | |


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潜逃30年后落网归案的强奸、强制猥亵、侮辱、诈骗犯罪案件。


案情回顾:上世纪90年代,原芜湖县红杨乡跑马山、原宣州市古泉镇境内等地,山多林密,交通不便。罪犯翟某某为满足性刺激,隐藏在林间小道边的密林深处,利用妇女单独行走的可乘之机,多次采用掐脖子、捂嘴巴等方式,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经查证,属实的强奸犯罪就有25起,强制猥亵、侮辱犯罪5起。


四处逃窜:案发后,为躲避公安机关抓捕,罪犯翟某某逃离原芜湖县前往南京,以开三轮摩的载客为生。2006年左右,罪犯翟某某因发生交通事故致残,自此失去生活来源。后化名张某,谎称孤儿,在当地骗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并在当地予以落户。2023215日,罪犯翟某某罪行暴露,被江苏省仪征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案件审理:因该案发生距今三十年,相关证据的收集与认定难度极大。承办法官反复查证,梳理案情,并与公诉机关多次沟通交流,对案件的相关证据抽丝剥茧,尽最大可能还原案件的事实真相。案经审理后认为,罪犯翟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多人。为满足性刺激,多次以暴力手段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罪、诈骗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500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凡走过,必留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那些在逃人员,逃得再久也必将落入法网,只有彻底放弃幻想、早日归案,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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