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法院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3)皖0210民初4935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3 16:59:11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210民初4935号

芮和平:

我院受理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芮和平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起诉: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垫付人民币15884.61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3102.26元(以垫付款为本金,按日利率万分之三为标准,自垫付之日的第二日起暂计至2023年01月04日,此后的利息按上述标准计算至实际交付日);以上一、二项共计【18986.87)元;3、判令原告对被告名下的抵押车辆(车架号LDC633T21E3072939)具有抵押权,对车辆处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均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六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承办法官:李金保

电话:0553-8511757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