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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10民初4710号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14:44:18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0210民初4710号

王伟:

我院受理原告皇甫菲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皇甫菲菲起诉: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王伟向原告皇甫菲菲偿还借款本金19617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王伟向原告皇甫菲菲偿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9617元本金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保全责任保险费其他必要诉讼费用均由被告负担。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3年12月28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承办法官:徐旭征

联系电话: 0553-881045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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