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苏明香、濮兴旺: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苏明香、濮兴旺与被执行人绿地集团芜湖紫峰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10执2302号执行裁定书、(2023)皖0210执2302号执行裁定书之一、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官: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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