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法院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3)皖0210民初4753号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10:49:45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0210民初4753号

江宜才:

我院受理原告张艺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张艺研起诉: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至2023年10月16日起诉日止产生利息5500元(被告在7月18日已付3000元利息,还差2500元)共计102500元,利息以年利率12%标准计算;2、诉讼费用由江宜才承担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3年12月28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承办法官:徐旭征

联系电话: 0553-881045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