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210民初4098号
何桂娟:
我院受理原告周习信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周习信诉:1、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0万元和利息19500元,合计119500元(利息暂计算至2023年9月10日),自2023年9月11日起按1%月给付利息,直至被告还清借款时止。2、被告给付原告保函保险费600元。(诉请暂计120100元)3、被告负担全部诉讼费。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4年1月4日上午9时00分(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徐忠
联系电话:0553-881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