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陶辛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矛盾,充分维护了当事人权益。该案例被评为陶辛镇2023年矛盾纠纷化解十佳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原告闫某某系建筑劳务的从业者。2022年6月,被告奚某某因其承包的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木工工程需要劳务人员,便与原告达成口头劳务用工协议,由原告安排数名木工劳务人员到被告的工地,被告依照劳务的人数和天数与原告统一结算劳务费用。在劳务协议履行期间,被告于2022年7月28日通过微信向原告支付了劳务费20000元,2022年9月7日支付了3360元,2023年1月21日支付了10000元。工程完毕后,双方于2023年2月28日进行结算,被告仍有62000元未支付给原告,于是被告向原告出具了62000元的欠条一份。此后,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还款,但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原告无奈向湾沚法院提起诉讼。
【调查与处理】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湾沚法院陶辛法庭迅速开启了维权绿色通道,发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将案件迅速分配到调解员手中,组织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原告闫某某进行联系和沟通,闫某某虽然情绪激动,但在调解员释法明理后同意与被告调解。随后,调解员与被告奚某某联系,通过法院电话号码协查方式查询到奚某某现有的联系方式后,被告表示其确实欠付原告闫某某劳务工资款,但是目前经济困难,希望能够分期付款,同时希望原告闫某某放弃利息诉请。调解员看双方均有调解意向,于是将双方约至法院调解室,向被告解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耐心的释法析理,被告表示愿意想办法筹措资金发放原告的劳务工资,原告也对被告所处的困难表示理解,同意放弃利息部分,但是要求被告奚某某如果不按期履行还款协议,需要支付违约金,被告奚某某表示同意,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法院当场立案,并出具调解书。
加强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是一场“润物细无声”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该案中,调解员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想法,通过情、理、法并重的方式,让双方充分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更愿意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使当事人省心、省时、省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