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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10民初4417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6 09:20:35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3)0210民初4417号

祝万明

我院受理原告北京易创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易创智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起诉:

请求贵院判令: 1、被告给付原告停车费3322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直至还清本息为止; 2、被告负担全部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3年12月1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十月二十六日

承办法庭: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

承办法官:李渝林 0553-8812457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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