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210民初2683号
昆明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尊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新吉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市为翠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昆明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尊宸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新吉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湾沚区礼泰建材销售经营部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服本院判决,向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请求依法撤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皖0210民初2683号民事判决中判项要求的“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具体改判为“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连带支付汇票金额及利息的责任以及不承担案件受理费”或发回重审。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承办法官:湾沚区人民法院六郎法庭徐忠
电话:0553-851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