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法院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开庭公告
(2023)皖0210民初3365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0 11:29:18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3)0210民初3365号

任凡彬、戴翠萍:

我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市皖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诉你方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原告马鞍山市皖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起诉:

请求贵院判令: 1、撤销被告对屯溪区新黄山商业步行街A区1幢13号商品房 (证号为皖(2022)黄山市不动产权第0007629号】和屯溪区新黄山 商业步行街A区1幢2号商品房【证号为皖(2022)黄山市不动产 权第0029661号】的转让行为; 2、被告和第三人立即将上述商品房恢复转移登记至被告和第三 人名下。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以及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3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八月十日

承办法庭: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张道辉 0553-8810543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