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法院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3)皖0210民初996号判决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2 17:01:22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210民初996号

芜湖三元置业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杨基李诉被告芜湖三元置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

被告芜湖三元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杨基李装修款81844元并支付违约金8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46元,由被告芜湖三元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210民初9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O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承办人:李渝林 0553-8812457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