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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接到法院的电话,竟是停车费未缴
  发布时间:2023-04-27 09:15: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停车费引发的纠纷。

原告芜湖某泊车管理公司依法取得湾沚区主城区道路停车收费、路面公共停车场收费的行政许可。被告何某作为车辆所有权人,该车多次在原告收费道路范围内停放车辆,却拒绝支付停车费,为此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及时和被告取得联系,被告情绪激动称知晓该欠费事宜,因工作原因经常停车,但因收费不合理后期就没有缴费。承办人安抚原告情绪后通知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在承办人的耐心解释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将停车费当场给付给原告。

法官提醒:车主可以针对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停车收费方式,如果发现欠费请及时缴纳,不能因小失大,避免诉讼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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