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借款纠纷案件。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0天时间,当事人也对承办法官“办事效率高,见钱快”的工作效率表示认可。
据了解,2007年5月4日,被告冯某某因经济困难向原告张某某的丈夫吴某某借款7000元,承诺三个月后归还,并出具了借条一份。此后,吴某某多次向被告张某某索要欠款被拒,直至吴某某去世被告也未能归还所欠款项。无奈,其妻张某某只能将冯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人经过初步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涉案金额小,所以在第一时间就联系了被告冯某某,从案件实际出发,从人情和社会的角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解被告要主动还款,不能做诚信的“失信人”。
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解下,被告于次日上午主动来法院将7000元现金当场交付给原告张某某,并向其表达了歉意。至此,案件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