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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10民初133号+公告判决
  发布时间:2023-03-31 16:08:11 打印 字号: | |
安 徽 省 芜 湖 县 人 民 法 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3)皖0210民初133号

余小进:

我院受理的原告李翔诉被告余小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李翔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00元,由李翔负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210民初1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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