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芜湖县赣宝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荀桂香、胡子红、刘家华、孙爱香、付秀珍、潘爱金、陈秋娣、袁腊英、荀冬香、张稻香、王火英、黄跃进与被执行人芜湖县赣宝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10执166号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限制消费令,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承办法官: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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