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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10执3953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9 08:36:05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绿锦(芜湖)花木大市场有限公司、崔世峰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芜湖华视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与绿锦(芜湖)花木大市场有限公司、崔世峰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2103953号执行裁定书之四。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

承办法官:徐雯雯

联系电话:0553-8810347

邮政编码:24110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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