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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10民初121号上诉状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2-13 17:10:32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210民初121号

四川众成鑫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湾沚区觅沫建材销售经营部与被告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众成鑫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湾沚区鲁家建材销售经营部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被告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我院作出(2023)皖0210民初121号民事裁定书,被告重庆市御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上诉:

请求撤销(2023)皖0210民初121号民事裁定书,并裁定将原审法院受理的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移送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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