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芜湖市拘留所门口,被执行人杨某面对着高耸的拘所围墙,还有那围墙上冰冷的铁丝网,不停的搓揉着双手,显得格外的局促不安。
【案情回顾】原来,自2019年起张某陆续向杨某提供生猪。2022年6月张某向杨某提供了109头生猪后,双方就所有货款进行了结算,杨某向张某出具了一张34万元的欠条。此后,张某向杨某催要该款项一直无果,遂将杨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湾沚法院依法判决杨某支付张某货款。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拘传杨某,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后基于被执行人杨某无财产可供执行这一情况,湾沚法院将杨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110”硬核出击】2月21日一早,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的线索电话,执行干警们立即出动,赶往现场,将正在农贸市场贩卖猪肉的失信人杨某逮个正着。带回法院后,执行法官再次向其释法明理,杨某依然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在经多番沟通无果后,湾沚区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杨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
【法官提醒】履行生效裁判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若拒不履行,法院可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刑事责任。人无信不立,任何拒不履行义务、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