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胡赟: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潘立花与被执行人胡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10执169号裁定书、(2023)皖0210执169号裁定书之一。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崔慧琴
联系电话:17730302680
邮政编码:241100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胡赟: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潘立花与被执行人胡赟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210执169号裁定书、(2023)皖0210执169号裁定书之一。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承办法官:崔慧琴
联系电话:17730302680
邮政编码:2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