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皖0210民初729号
徐军军:
我院受理原告许云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许云山起诉:
一、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借款本金拖欠20万元整; 上了 二、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借款利息17400元(按一年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35%计算); 请求依法判带清偿 责任:) 四、请求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3年4月6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六日
承办法庭: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陶玉玲 0553-881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