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下午,湾沚区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熊某提供被执行人陶某联系线索的电话。执行干警立即联系陶某,通知其尽快来法院,否则,执行干警将立刻上门拘传。
陶某迫于执行压力,半小时内到达湾沚区法院,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黄腊梅为双方开展调解。
原来,2008年陶某与熊某的父亲熊某利(陶某系熊某利的妻侄)因一栋房屋的权属纠纷诉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案涉房屋归熊某利所有。然而判决生效后,陶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十几年来一直占有并使用该房屋。2014年,熊某利因病去世。2022年,熊某利法定继承人熊某等三人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主体。
调解过程中,黄腊梅对陶某释法明理,说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同时,鉴于涉案双方是亲属关系,更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成功化解了矛盾,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熊某谅解陶某腾空需要时间,愿意放宽期限。陶某也终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严重后果,承诺将于4月份腾空并归还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