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真的太感谢了,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农历正月二十八,湾沚区人民法院法官来到一起聘用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夏某某家中,将原告支付的两千元生活费送至其手中,被告感激不已。
案件详情:原告与被告夏某某一起聘用合同纠纷案件中,经湾沚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原告每年向被告夏某某支付生活补助5000元,然而原告在支付一次后便不再支付。被告年事已高且子女都不在身边,无奈来到法院寻求帮助。承办法官在了解清楚缘由后,立即电话联系原告责令其履行调解书的义务,并且多次上门给原告做工作,最终在农历正月二十八,原告先行支付2000元。
鉴于夏某某年过九十且腿脚不便,承办法官驱车前往其家中将该款项交于被告夏某某,夏某某感动不已,紧紧握着徐法官的手,激动的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