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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皖0210民初205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7:02:47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3)0210民初205号

汪贵欢:

我院受理原告莫家道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莫家道起诉:

一、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4850元并自2015年2月14日 起按年5%利率(依据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和LPR标准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支付逾期利息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截至2022年11月1日,逾期利息暂计1872.23元); 一、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以上请求本息暂计算为6722.23元。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3年3月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一月十七日

承办法庭: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沈军 0553-8810459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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