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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10执2896号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4 15:30:03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陈辉、王小念、吕伟俊

本院受理的被执行人陈辉、王小念、吕伟俊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2102896执行裁定书(2022)皖02102896执行裁定书之一、(2022)皖02102896执行裁定书之二、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二十四

承办法官:胡偲

联系电话:17755371189

邮政编码:24110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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