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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10民初4720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9 10:08:37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2)0210民初4720号

韦礼宏:

我院受理原告李先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李先林起诉: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家具款38万元及利息(以38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12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2年12月27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十一月九

承办法庭: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

承办法官:后宗刚 0553-8810447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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