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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10民初4423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2 10:59:46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2)0210民初4423号

薛长勇、文冬妹:

我院受理原告王中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中贵起诉:

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一立即归还原告款项20000元,并自 2022年9月6日起以200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 算利息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 2、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及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2年12月20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十一月二日

承办法庭: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

承办法官:芮庆云 0553-8812334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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