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法院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2)皖0210民初2771号判决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8 15:58:13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0210民初2771号

周萍

我院受理原告芜湖优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被告周萍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芜湖优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等1562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周萍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0210民初27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承办法院: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卢勇 电话:0553-8811361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