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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10民初3757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1 15:59:44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2)皖0210民初3757号

查三子:

我院受理原告黄永武诉被告查三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黄永武起诉:1、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运输车费278526元;2、请求判决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十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赵阿梅

电话:0553-8811843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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