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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10民初3838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2 16:51:01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2)皖0210民初3838

冯豪义:

我院受理原告俞长征与被告冯豪义、芜湖新纽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俞长征起诉: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5万元,并按月利率2%计算支付利息2012322日至2019819日,按月利率1.2%计算支付利息201982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1111日上午920分在本院六郎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湾沚区人民法院六郎法庭徐忠

电话:0553-8511757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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