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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10民初3466号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1 10:12:45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2)0210民初3466号

张帮友:

我院受理原告芜湖县光宝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芜湖县光宝建材经营部起诉:

1、判决被告立即给付原告货款人民币6000元。

2、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等材料。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2022年11月8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九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庭:芜湖市湾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

承办法官:余春艳 0553-881045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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