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芮某把欠我的二十多万全部还完了。你们把他的房产解封了吧,谢谢你们!”申请人邱某向湾沚区法院执行法官感激的说道。
申请人邱某与被执行人芮某系多年朋友关系,2016年芮某因经营船舶需要向邱某借款13万元并约定利息。借款后,芮某因经营困难仅归还部分利息,对剩余本金及利息一直未予归还,后成诉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在执行中了解到被执行人长期在外跑船,近期经营比较困难,名下除一套一家五口居住的房产外,暂未发现其他财产线索。基于此,承办人建议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先进行查封,暂时不予处置,看被执行人还款态度再予决定。申请人考虑到与被执行人多年好友关系,同意了执行法官建议。
房产查封期间,承办人多次上门向被执行人父母亲释理,同时希望二老向被执行人转达申请人的想法。考虑申请人的良苦用心,二老最终从一开始的不同意法院查封房产转变为配合法院工作,同时也对其儿子做起了思想工作。经过不懈努力,被执行人芮某主动与法院联系,希望法院主持和解。最终,芮某经过筹措资金,近期将二十多万元案款全部履行到位,双方握手言和。
该案历时七个月,终于圆满执行完毕,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下,湾沚区人民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持续开展中,湾沚区法院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将继续秉持着公平正义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