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九点,袁某与孙某分别在和解协议书上签下姓名,袁某拿着孙某兑现的2000元现金对法院工作表示满意,一起信访积案也得以化解。
案件回放:
2019年袁某因追偿权纠纷将朋友孙某诉至湾沚区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孙某偿还7万余元及利息,判决后孙某未实际履行。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依法调查,发现孙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1年9月,袁某向法院提供孙某的房产线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调查发现孙某有一套与他人共有的房产,但因该房产有抵押贷款58万元、开发商处于破产状态未办理房产证、该案金额标的相对于房产价值较小等因素,暂不宜处置。
袁某对法院不处置房产的决定表示不服,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组织调解。
5月19日组织双方第一次调解,双方就分期履行的方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未果;6月27日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袁某态度有所松动;28日上午,执行法官趁热打铁,一早组织双方再次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还款共计71000元,每月分期还款。孙某当场兑现2000元,双方友谊的裂痕也第一次得以修复,袁某主动申请解除对孙某的失信、限高、冻结银行卡等司法强制措施。
该起案件调解过程虽然一波三折,但执行法官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执行、因案施策,实现案结事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