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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这5000元是情分
  发布时间:2022-03-25 08:16:44 打印 字号: | |


323日,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被执行人的女儿在全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后还额外给付了申请执行人5000元。

申请人张某(化名)与被执行人李某(化名)原是姑侄关系,因一起刑事案件,造成了两个家庭的伤害。刑事判决生效后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张某父亲代为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方面第一时间查控李某名下财产,应执尽执;另一方面,由于李某正在监狱服刑,遂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其妻子,希望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将此案圆满办结。功夫不负有心人,承办人员最终联系上李某女儿,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李某女儿承诺:“法官,这个钱我们还,但是希望可以给我们半个月的时间筹钱”。

2022323日,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来到法院协商解决。经过沟通了解到,李某家属曾经给过张某父亲4500元,张某父亲亦承认此事且愿意扣除这部分金额。鉴于他们是舅甥关系,法官单独与李某女儿沟通,询问这4500元能否算作给张某的补偿,李某女儿一口答应,但是提出希望在计算剩余待履行金额时先将这4500元扣除,然后单独支付申请人5000元,算作情分。最终,李某女儿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剩余款项一次性结清,并额外补偿张某5000元,此案圆满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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