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中国法院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执行公告
(2020)皖0221执543号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公告1
  发布时间:2022-03-21 08:56:53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沙琼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兰、张明、张润与被执行人汪胜、沙琼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0221执543号之四(2020)皖0221执543号之五、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

承办法官:陶正兵

联系电话:0553-8812436

邮政编码:24110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