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奚明、董氏:
本院受理的被执行人奚明、董氏罚金一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210执329号、(2022)皖0210执32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胡偲
联系电话:0553-8812436
邮政编码:241100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奚明、董氏:
本院受理的被执行人奚明、董氏罚金一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皖0210执329号、(2022)皖0210执32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胡偲
联系电话:0553-8812436
邮政编码:2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