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4日,湾沚法院利用互联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胡某某与被告章某某系舅甥关系,2011年2月4日被告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款10万元,借款到期后被告一直未归还欠款,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院。案件受理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原、被告,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但由于被告远在外地路途遥远,加之疫情影响,无法到场签署协议。
考虑到以上种种不便,承办人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利用互联网法庭调解该起案件。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通过互联网庭审软件查看协议并用电子签名的方式确认协议内容。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生效以来,湾沚法院借助科技赋能,通过“屏对屏”的方式,充分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成本,不断提升纠纷解决机制的活力和效能。
法条链接: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