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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21执1510号评估报告及拍卖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6 09:28:32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2021)皖0221执1510号

邵其昌、芜湖先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倪良宏与被执行人邵其昌、芜湖先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安徽万达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万房评估字(2021)3033号估价报告和本院(2021)皖0221执1510号执行裁定书。安徽万达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万房评估字(2021)3033号估价报告载明:芜湖先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芜湖市湾沚区长岛花园22幢101室、102室、车库1室、车库2室评估总价为人民币2700976元(包含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和属于不动产范畴的房屋配套的设施设备、室内装修等财产)。本院(2021)皖0221执1510号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芜湖先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芜湖市湾沚区长岛花园22幢101室、102室、车库1室、车库2室(不动产权证号:房地权证芜县字第2012014574、2012014580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认可房地产估价报告结论。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承办法官:涂一民

联系电话:0553-8812436

邮政编码:24110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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