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周道平、周安兵: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昌喜与被执行人周道平、周安兵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221执1545号、(2021)皖0221执1545号之一、(2021)皖0221执1545号之二、(2021)皖0221执1545号之三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承办法官:陶正兵
联系电话:0553-8812436
邮政编码:2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