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湾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案件,该案的原告俞某与被告杨某均系盲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为这对特殊的当事人提供贴心的司法服务,并倾力促成和解。
该案中,原被告双方经亲戚介绍相识,于1993年9月1日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一直未进行结婚登记。在事实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2021年10月,双方发生矛盾后开始分居生活,遂原告俞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庭审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将办案流程通俗化,详细讲解了庭审中的权利义务,并用通俗的语言替代专业的诉讼用语,尽可能让盲人参与到庭审流程中。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劝解双方产生矛盾的原因多是琐事,并无原则性问题,丈夫对妻子要多关心疼爱。最终,法官的努力打动了双方当事人,他们承诺会在今后的生活中彼此谦让、互敬互爱,并在双方亲属及代理人的见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宣读调解协议后,经双方捺印确认。至此,该起离婚纠纷顺利化解,而这对盲人夫妇互相搀扶走出法庭的身影仿佛冬日的炭火,暖了在场所有人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