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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闹矛盾  当庭返还化心结
  发布时间:2021-12-14 08:31: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湾区人民法院六郎人民法庭顺利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该案中,原告刘某与被告胡某某双方自由恋爱打算结婚,刘某按照当地的婚嫁习俗给付胡某某彩礼188千元及购买的首饰“三金”。后两人在同居期间发生矛盾,并于结婚前3日取消婚礼。刘某要求胡某某返还彩礼,胡某某以双方同居时间长且男方在恋爱期间仍和别人暧昧存在过错为由,拒绝返还,遂刘某于202112月初,起诉至湾区法院要求胡某某返还彩礼。

立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具体案情,并安排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当日,双方来人众多,且双方父母情绪较激动。原告母亲表示,为了举办婚礼,已经发出了请帖,预订了酒店,却在结婚前3天突然取消,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被告母亲认为,取消婚礼是因为男方欺骗自己的女儿所致。为了避免双方矛盾再次升级,承办法官将双方安排至不同的调解室分别劝解。承办法官历时三小时,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努力劝说,同时,为双方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胡某某当场退还原告刘某为其购买的首饰“三金”并一次性返还原告彩礼85000元。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彩礼是我国自古以来的婚嫁风俗,但近年来因给付彩礼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在解决此类案件时,要考量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及使用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而综合判定案情,寻求处理纠纷“最佳方案”,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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