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皖0210民初4880号
葛继塘:
我院受理原告宋荣保、谢琴诉被告葛继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宋荣保、谢琴起诉:1、要求被告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40万元;2、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利息(从2019年9月27日至还清本金止)。3、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承办法官:承毅
电话:0553-881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