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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10民初4880号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15:15:10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0210民初4880

葛继塘:

我院受理原告宋荣保、谢琴诉被告葛继塘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宋荣保、谢琴起诉:1、要求被告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40万元;2、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利息(从2019927日至还清本金止)。3、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或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年十二月九日

承办法官:承毅

电话:0553-881520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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