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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10执1325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15:14:05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马曙平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陈亚平与被执行人马曙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02211325号、(2021)02211325号之一、(2021)02211325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承办法官:陶正兵

联系电话:05538812436

邮政编码:24110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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