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湾沚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当执行法官将三岁的孩子交给她的母亲徐某时,已有半年多没见到女儿的徐某眼含热泪,紧紧将女儿拥入怀中。
该案中,徐某与肖某原系夫妻关系,于2020年5月协议离婚,并约定孩子跟随父亲肖某生活。2020年10月,双方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书》,就变更孩子抚养权给徐某达成一致。此后,孩子一直跟随徐某生活。
2021年2月,肖某探望孩子时趁徐某不注意将孩子抱回老家,后经民警调解,肖某承诺两天后将孩子送回,但肖某不仅没有如期送回孩子,还总是推诿敷衍,甚至为了不让徐某找到孩子,将孩子藏匿起来。徐某无奈,于2021年5月向湾沚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两人签订的《抚养权变更协议书》有效,肖某应及时履行该协议内容。由于肖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执行将孩子交由其抚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肖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做肖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同时,执行法官加强与肖某居住地村委会联动,联系村干部共同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肖某因法律意识薄弱,错误地认为不履行法律文书不会有法律后果并拒绝进一步沟通。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宗旨,向肖某发出预告处罚通知书,敦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否则将面临罚款和拘留的惩罚。这让肖某产生了顾虑,主动联系法官表示会积极履行,并与法官约定了见面时间。
在约定日期当天,肖某及其父母将孩子带到区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孩子终于回到了妈妈的怀抱。至此,该起申请执行子女抚养权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