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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21执1419号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5 16:28:35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


张祖旺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朱国胜与被执行人张祖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02211419号、(2021)0221141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承办法官:陶正兵

联系电话:05538812436

邮政编码:241100

责任编辑:湾沚区法院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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